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入库培养工作的通知
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加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养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定于今年6月下旬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入库培养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入库对象及名额
在我省投资经营企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200名,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入库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企业符合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经营状况良好,在当地有一定代表性;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
4.年龄50岁以下,未进行综合评价。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条件物色人选,于5月30日前将名单报省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省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人选名单录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信息库,于6月25日前完成综合评价;
3.联系人:林惠珍,联系方式:65338915,18907507566,邮箱:hntzbgsc@hainan.gov.cn
附件:1.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入库培养名额分配表
2.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入库培养人选基本情况表
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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