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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 年)》工作总结
被浏览:727次    发布日期:2018/5/26

 

 

 

 

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

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 年)》工作总结

 

全总权益保障部: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 年)>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14-2018 年深化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4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全总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海南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行业(区域)、非公企业集体协商为工作重点,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做出了新的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全总的认可与肯定。20132014年,省总工会连续荣获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国二等奖,海口、三亚、文昌、万宁等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连续获评全国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17 年全总对各地落实《五年规划》情况开展调研督查,海南省集体协商工作评分97

截至目前,全省共签订集体合同8273份,覆盖企业27137家,职工1025438人,国有企事业单位建制率88.2%虽然非公企业工会减少了3000家,但目前非公有制建制率仍保持在83.23%。全省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938份,覆盖企业24445家,受益职工1012631人,建制率达81.49%;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91份,覆盖企业12613家,职工548287人;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629份,覆盖企业8233家,职工86995人。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每年都保持在82%以上,其中,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 92%以上。总体上有了新突破,提高了建制率,扩大覆盖面。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集体协商工作体制机制

    成立了省、市(县)、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主席郭奕秋同志对集体协商工作十分重视,亲自带队深入各市县、各产业调研了解集体协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带动了各市县、各行业、各企业做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如陵水县总工会大胆创新工作,充分发挥镇党委的作用,加强镇辖区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把集体协商工作列入镇党委工作考核的内容,同部署、同考核,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极大地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源头保障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有序、科学开展

推动地方立法。20101月,省总工会牵头起草的《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应通过平等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水平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而增长”,为我省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201410月,我们牵头起草的《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意见稿,经海南省人大讨论顺利通过,并于20151月施行,填补了我省关于集体协商等企业民主管理相关的立法空白,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项体现用人单位管理理念和制度是否民主的重要衡量标准设置在该条例之中。

制订相关工作制度和文件。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实绩考核标准,先后出台了《海南省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考核办法》、《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海南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办法》,对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聘用与解聘、考核与激励、日常管理制度、经费保障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招聘录用了一批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从制度层面解决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存在的专职不专用、积极性不高、业务素质不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

此外,我们还推动省委、省政府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发展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作为考评地方党政保障民生和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情况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多措并举,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大力推进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立足海南小微企业量多、面广的实际情况,把行业(区域)集体协商作为主攻方向来抓好抓实,重点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工种计件单价、劳动定额及工资调整幅度等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签订行业集体合同。同时,根据行业内企业实际情况,将协商内容逐步向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职工参与企业二次分配等方面延伸。2014年以来,在巩固海南酒店餐饮行业、海南注册会计师业等海南行业集体协商品牌基础上,又培育出了海口酒店餐饮行业,三亚出租车、幼儿园行业,屯昌私人诊所医生行业、万宁兴隆旅游行业、文昌医药行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行业集体协商。比如,去年海南酒店餐饮行业集体协商,按照不同地区、工种,在省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约定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升了15%20%,签订后的合同覆盖省内近2.78万家酒店餐饮企业,惠及行业内30多万职工。

——精心培育创建集体协商示范点。我们注重发挥协商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指导各市县、各产业工会选树创建一批省级、市县级行业、企业集体协商示范点,并通过建立动态的考核评比机制,确保集体协商示范点的先进性、规范性,进一步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截至目前,共有现代集团、龙泉集团等240家行业、区域、企业创建了省级集体协商示范点,辐射带动千余家市县级集体协商示范点创建。全总对我省的做法充分肯定,2016年文昌市总工会还代表我省在全总全面深化集体协商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分类指导非公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根据各个企业的不同规模、不同特点、不同性质、不同经营状况等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灵活多样的协商方法,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不搞“一刀切”。如针对中小型宾馆、酒楼职工流动性大、劳动用工量大、务工人员劳资关系不稳定的问题,重点把职工最为关心的劳动报酬和工资按时发放作为协商的重要内容写进集体合同条款,以便用集体合同的方式杜绝无故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的不良现象。

——举办首次全省工会集体协商模拟谈判比赛。我们把开展模拟谈判作为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抓手,2016年争取到省人社厅与省总联合举办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模拟谈判比赛,这在全国省级比赛来说是首次。省总特批12万元用于补助基层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和奖励获奖的优秀辩手,极大激发了市县工会、企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开展协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我们精心策划部署,与省内主流媒体充分沟通,深度宣传报道比赛,在地方党政、市县工会、企业中起到很大影响。全总集体合同部对我们的做法充分认可。

——开展全省工会集体协商调研检查工作。为进一步真实了解各地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建立集体协商工作综合评价体系,20152017年,我们先后在全省范围开展首次、第二次集体协商工作调研检查,采取自查、交叉检查、抽查等方式,考核评比各级工会完成年度集体合同建制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了集体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建设。

——加强业务实操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现场观摩、情景模拟、视频讲解、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职工代表、行政代表、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工会干部等进行全方位培训,着力破除集体协商“不敢谈、不会谈、不愿谈”等难题。2014年以来,仅省本级就累计举办各类培训100余次,培训人员6000多人次。其中,我们主动沟通,与省人社厅联合发文举办培训班,对企业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了企业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重视、支持,产生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营造集体协商工作良好氛围。结合“百日要约行动”,编印了集体协商要约书和合同草案等各类范本下发各单位,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专栏等媒体,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和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的内容、程序,大造声势,从而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知度。积极组织《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法律咨询等活动,有效调动了职工参与工资协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相关行业协会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宣传,最大程度争取企业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可支持。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与水平

经费上保障。2014年至今,我省建立了超过100人的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其中,省总工会配套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补助经费52万元,涉及33人,人均月补助1200元。工作上支持。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各地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待遇情况、工作面临的困难等,及时与市县分管领导沟通联系,在福利待遇、加班补助、配置办公电脑等方面予以解决,确保待遇留人、情感留人。管理上严格。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年度考核、举行业务水平考试、不定期实地调研抽查等方式,优中优选,增加选聘一批熟悉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有资源、有手段、有热情开展协商工作的指导员,为集体协商工作注入新鲜血液。如20182月,海南省总工会基层部成立之后第一个会议就是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考核汇报会。目前,我们正研究制定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拟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在经费、荣誉等方面给予倾斜,改变工作“干多干少一个样”局面,激发基层工作活力。能力上提升。2014年以来仅省级就举办了40余期培训班,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培训,有效解决指导员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

五、依托劳动三方协调机制,形成集体协商工作合力

集体协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我们主动作为,用好用活劳动三方协调机制,互通有无,借力发力,形成工作合力。每年都联合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省企业家联合会下发《百日要约行动实施方案》,组成多个督导组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保证集体协商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今年411日,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使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海南省立即向世界和全国发出百日招商行动 联合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省企业家联合会下发《百日要约行动实施方案》,海南省总工会426在海口举行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要求贯彻落实十九大“两个倍增”(国内生产总值的倍增,城乡居民收入的倍增),“两个同步”(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要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者报酬要和生产率提高同步)目标的精神;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措施;探索“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从2014年至今,海南省定期召开三方五家座谈会,采取工会出钱、人社牵头的方式,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如为进一步推动市县三方会议重视包括《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在内的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我们积极倡导协调,由省人社厅牵头制定了劳动法律法规专项督查行动方案,推动各地严格监督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依法顺利开展。今年515日召开三方五家会议,布置工作,研究新形式下更加适应我省的集体协商方式方法。

存在不足

总体来看,我省集体协商工作有突破、有发展,稳步向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部分党政领导出于对工资集体协商可能影响投资环境的担忧,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有一定程度的误区。二是部分企业管理者意识淡薄,尚未意识到职工权益的提升,也是企业凝聚力、竞争力的提升。三是少数企业不能认真履行和兑现集体合同,使集体合同成了一纸空文。四是非公企业建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疑虑甚至抵触情绪。五是工作责任制、检查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监督机制还有待健全与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集体协商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面广、难度大,我们将以全总集体协商工作调研督查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查摆问题,迎难而上,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加强业务检查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集体协商的程序、方法和合同文本内容,不断提高集体协商质量,使集体协商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集体协商队伍建设。把好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三关”。即入门关、管理关、考核关,全面推行考核指导,让庸者下、能者上,培养一支懂法律、能成事、会推进、会协商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队伍,为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基础。

三是建立集体协商示范点创建标准,继续打造企业、行业和区域性集体协商示范点,着重选树典型经验、宣传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经验示范作用。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企业普遍认同、职工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大力支持集体协商的良好氛围。

五是在全省推广实行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制度和绩效评估。

 

 

                            海南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

                                 2018年5月8



关于做好《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

工作规划(2014-2018 年)》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

    2018 年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 20142018 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的收官之年。全总将在 2017 年对各地落实《五年规划》情况开展调研督查的基础上,2018 年组织开展《五年规划》总结和调研督查“回头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五年规划》总结工作在全总书记处的领导下,由全总权益保障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区、市)总工会要组织本地区各级工会对《五年规划》实施以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全国产业工会要对《五年规划》实施以来本产业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进一步推进行业集体协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工作内容

   (一)各省(区、市)总工会要按照 2017 年调研督查反馈意见和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补齐工作短板,指导本地区各级工会加快落实《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具体内容:

    1.集体协商建制的情况。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 80%以上,其中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 90%以上。

    2.集体协商质量提升的情况。已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协商内容针对性强、程序规范、沟通充分、履约到位、效果明显。相关要求参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总工发„20146 号)及《五年规划》。

    3.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情况。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特别是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及作用发挥情况。相关要求参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245 号)及《五年规划》。

4.开展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的情况。按照《五年规划》要求完成每年培训任务,以及开展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的具体情况。

5.培育集体协商典型的情况。按照《五年规划》要求着力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影响广泛的企业、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典型,以及推动集体协商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情况。

    6.开展集体协商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建立集体协商绩效评估机制情况,以及建制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的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评价的情况。

   (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总《关于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精神,全总将在2017 年调研督查活动的基础上,2018 年对部分地区开展调研督查“回头看”活动,检查对调研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自查活动,全面落实 2017 年全总调研督查反馈意见,形成整改报告。

   (三)各省(区、市)总工会要组织本地区各级工会全面梳理五年来落实《五年规划》的经验做法,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认真查找各地区各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制约因素,并对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地意见建议。

    三、时间安排

   (一)各省(区、市)总工会应于 2018 5 31 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全总将于 2018 年上半年开展调研督查“回头看”活动,抽查地区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总将于全国工会十七大后召开《五年规划》总结电视电话会。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总工会于 5 31 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全总权益保障部。报告应简明扼要,字数在 2000 字以内。

   (二)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应于 9 31 日前将《五年规划》总结报告报送全总权益保障部。

   (三)全总权益保障部联系人:熊伊敏、李慧龙

    联系电话:010-6859180913581558308010-68591828

13716390280

    电子邮箱:jthtc@acftu.org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8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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