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司务公开
 
第四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互检调研报告
被浏览:468次    发布日期:2018/5/26

第四组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互检调研报告

 

按照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第一次全省集体协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要求(琼工办【2015111号),第四互检调研组,于2015121-4日深入文昌市、陵水县、琼中县,就企事业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互检调研。

互检调研期间,我们分别听取了文昌、陵水、琼中等市县总工会分管集体协商工作的副主席的工作汇报,召开了企业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座谈会,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材料等方式,开展集体协商调研检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总体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总体情况。

文昌市总工会、陵水县总工会、琼中县总工会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深刻理解和把握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通过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努力整合各种资源,广泛动员全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个市县都成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领导机构、制订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组织实施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和“百日要约行动”等,完成年度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任务。

文昌市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强领导、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市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02家,覆盖企业(含个体户)2746家,覆盖职工4.53万人,其中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家,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家(酒店与餐饮行业、药品零售行业、私营幼儿园、私营医疗机构),签订率达82%以上。

陵水县总工会坚持“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的工作原则,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深入探索,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简称“三个合同”)累计130家,签订三个合同348份,覆盖职工4768人,其中女职工1632人。

琼中县总工会通过加大开展集体协商宣传力度,营造全县开展集体协商氛围,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在县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的通力合作和支持下,取得一定成效。全县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95, 覆盖企业650,覆盖职工9038人。其中单独个签93, 覆盖职工4064;2份为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生产经营较正常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企业有16, 己签订14家, 占应签率87, 覆盖职工2009人;行业协会共有55家。

(二)总体评价。

三个市县通过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对稳定企业员工队伍、提高员工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昌市总工会一是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协调、沟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全面展开,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在酒店与餐饮、药品零售等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取得成功,并在全市乃至全省推广经验;二是建立健全各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主抓和有关部门配合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三是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和“百日要约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落实;四是建立了常规化工作机制建立了工资集体合同内容、程序、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力求使工资集体合同内容既充分体现广大职工的意愿又兼顾企业的实际状况。

陵水县总工会,一是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县建立了6个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明确了各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同时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做到了目标细化,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切实发挥好乡镇工会主席作用,提高乡镇工会主席工作认识,主动参与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去,企业所属的乡镇,由乡镇工会主席协同县总工会工作组深入,宣传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三个合同”工作;三是培训指导到位。他们通过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暨工资协商指导员培训会,加强培训学习,促进了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建设。与此同时,他们还制订了工资协商指导员管理制度、联系制度,以此推进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四是把好了监督检查关。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了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协议的全面履行提供保障;五是建立奖惩制度。

琼中县总工会,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把工作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形成“由工会牵头运作、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宣传,营造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环境。县总工会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电台、报刊以及各种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工会干部、职工群众以及企业行政宣传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宣传国家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是强化执法督查监督。县总工会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劳动部门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约情况、履约情况,列入对企业进行年检的重要内容,作为劳动执法督查的重点;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为加强集体协商工作管理, 把应签订和已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单位制订成花名册和表格, 实行集体协商实名制电子档案。

这次调研检查,我们各市县的特点,选定三家不同性质的三家企业做深度的调研,评价如下:

一是上规模、经济效益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由于企业经济发展保持强劲势头,工会主动、及时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员工工资水平,使员工收入与公司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增长,让员工切实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能保证职工的切身利益。通过对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工资制度、发放方式等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职工所关心的薪资问题,根据岗位需要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制定出针对各岗位情况不同的岗位工资,实行同工同酬,坚决杜绝“模糊工资”的现象。二是在国有企业,明确通过工会负责人进董事会、参与企业行政办公会等形式,代表职工参与和监督企业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坚持职代会对企业分配方案进行讨论、审议和表决,体现企业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三是小型非公企业,规模小,经济效益还不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是最低工资标准,要保证职工工资水平达到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以上。由于有些工作人员不固定,其他福利、待遇要看情况而定,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在推进中,协商内容也要履走履看,随意性相对要大。而现在就社会经济发展来看,这些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上还占多数,十几个人或几十个人组成一个企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较难,要推行行业性或区域性集体协商,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

二、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做法及亮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建设。三个市县总工会都把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此项工作,初步形成了“工会主抓、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三个市县市总工会都下发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琼中县总工会,建立健全三方协商工作机制,对企业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进行审查、管理和监督检查。陵水县总工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推广典型,推动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维护了广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以及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达到了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领导,创新思路,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纵深发展。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三个市县总工会成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对如何推开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思考与研究。琼中县总工会进一步积强化协商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指导基层工会代表职工开展要约行动,切实履行要约责任,结合实际,确定协商内容和重点,切实解决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问题。陵水县总工会大胆创新工作,充分发挥镇党委的作用,加强镇辖区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把集体协商工作列入镇党委工作考核的内容,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极大地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三)找准难点,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进行。文昌市总工会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通过创建示范点为突破口,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对企业规模较小、不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以覆盖小企业为重点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对同行业企业较多的企业,着重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文昌市总工会大胆探索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率先在酒店与餐饮、药品零售行业和月亮湾开发区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市总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两个行业和月亮湾开发区规模不等的2000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有效整合,按照“门类相同,行业相近”的原则,成立市酒店与餐饮、药品零售行业工会和开发区工会联合会,落实专门工作人员,深入到两个行业和开发区各企业布置、指导,特别是自始至终跟踪指导协商的全过程,依法签订了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开发区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从实际效果来看,示范点不仅为全面开展工作积累了经验,起到了很好地导向和推动作用,而且取得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也为其他企业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起到了很好的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注重质量,彰显实效,循序渐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水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商是前提,落实是关键。为了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文昌市总工会坚持“三个必须”的民主程序,即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必须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经过协商形成的工资专项协议(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集体协议履约情况必须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监督检查,并把好法律法规执行、协议文本审核、首席代表签约三个关口,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和职工工资增长两条底线。陵水县总工会、琼中县总工会,严格按照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作好协商准备工作工会起草工资协议(草案)制作文本,组织职工进行草案讨论修改,双方推举代表进行正式协商,召开职代会审议通过文本,进行公示,报劳动局检查、审批等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阳光协商。

三、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推进力度不断加大。三个市县都积极会同三方各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经过全面动员部署,使此项工作很快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各基层工会、各企业也积极行动起来,逐步形成了“党政主导,依托三方,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度措施逐步完善。三个市县的基层工会都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层层组织辅导培训,指导企业通过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工资协商台账、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等措施,逐步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机制。

三是工作基础稳步加强。三个市县的基层工会都把职工代表协商能力建设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通过开展辅导培训,指导企业围绕职工工资福利问题,因企制宜,抓好落实,使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效果得到逐步提高。

四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坚持从实际出发,把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作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点。在企业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工会不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地区,着重抓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着重抓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扩大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

五是社会效果日趋显现。工资集体协商改变了过去在分配问题上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局面,初步建立起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解决劳动报酬问题的长效机制。通过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较好地化解了劳动报酬方面的矛盾,工资劳动争议案件逐步下降,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工会通过代表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合同,维护了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报酬权益,得到了广大职工的信任和拥护,也得到了企业方面的认可,提高了工会的社会地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三个市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上有“三误区”。部分职工认为工资多少由企业经营者说了算,对开展协商热情不高;有的企业认为协商只是单方面的维护职工的利益,担心协商会束缚住自己的脚;还有的部门认为协商是工会、劳动部门的事,工作合力不够。

2、政策宣传不够。导致很多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对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缺乏有效的了解,关心、支持不够,部分还有抵触的情况。甚至在部分党员干部中也没能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和社会氛围。

3、协商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由于害怕得罪“老板”,不敢谈,协商过程流于形式;又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善谈,抓不住协商的要点;部分企业对职工关注的保险福利等热点问题避而不谈,合同文本空洞,可操作措施少。

4、监督制约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推进和深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监督机制;对那些拒绝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导致集体协商工作难以开展。

五、几点建议

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经过调研,我们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抓工作导向,努力实现职工和企业利益双赢。工作导向正确与否,是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在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中,必须坚持企业与广大职工互利共赢的指导方针,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导向,引导企业和职工走出认识上的误区,真正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职工工资水平在企业发展基础上的合理增长,促进双向维护、和谐共赢局面的形成。

(二)抓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单靠哪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主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方协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

(三)抓重点难点,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取得突破。一是加快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进程,全部实现规模以上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拓展面广量大小企业的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代表的业务素质,全面掌握集体协商的政策法规、协商要求、操作方法和有关程序,解决不会谈、不善谈的问题;三是加快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步伐,逐步形成专、兼职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研究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中的主体问题,探索上级工会派员、聘用社会人员参与协商,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的路子。

(四)抓监督检查,确保工资集体协商部署落到实处。建议各级政府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由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不断完善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其他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相互联动的监督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社会氛围,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实施。

(五)抓舆论宣传,提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性。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和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同时,广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先进典型,激发其他企业发展自主协商的内在动力。对那些无正当理由拒绝工资集体协商、违反工资集体协议、职工反应比较强烈的企业,要坚决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四互检组: 文昌市总工会

陵水县总工会

琼中县总工会

2015128

姓名:
评论/意见:



友情链接
 
扫描进入新浪微博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描进入手机版
 联系电话:0898-88269188
海南省总工会 版权使用 http://www.hnszgh.org/web/default/index.jsp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榕根路6号中华雅苑二期(原“粤菜皇宫)1-2层 邮编: 570203

技术支持:海南厂务公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322097665,08986852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