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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之家”管理规定
被浏览:570次    发布日期:2017/10/16

“职工之家”管理规定

一、“职工之家”仅限于对公司内部员工开放。

二、“职工之家”主要提供学习书籍、杂志、报刊、娱乐用具及健身器械,用于增强员工体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三、室内的电器设备、书籍、健身器械及娱乐用具等均由专人进行管理,员工进入“职工之家”参加活动时,须向管理人员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活动结束后,当天须将书籍、娱乐用具应交还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带出。

四、员工使用健身器械时,应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

 五、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公德,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抽烟、乱扔杂物。

六、员工应遵纪守法,严禁以娱乐为名,进行违法活动,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聚众闹事;如出现上述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七、室内各类书籍、电器设备、健身器械及娱乐设施等应爱惜使用,如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八、室内设施、设备应建立管理台账,管理人员变动或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九、“职工之家”开放时间(以下时间不包括法定假日):

周一至周五   12:00-13:30

17:40-21:00

周六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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