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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被浏览:591次    发布日期:2017/10/16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依据《工会法》,公司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成员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工作制度是:

一、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督职权,对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协助同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三、审查同级工会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需要。

四、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五、主任委员有权列席工会委员会,将工会财务工作上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对工会委员会在财务上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向上级工会反映。

六、在经费审查过程中,遇到不接受审查或故意设置障碍时,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给予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物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纪律和行为进行斗争。

七、在同级工会组织机构变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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