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做好维权服务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系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护,是工会组织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规划》从就业服务、工资社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职工困难帮扶、创新工会维权服务项目、工会服务阵地建设、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等7个方面对工会维权服务工作做了全面系统部署。
在就业服务方面,《规划》提出要广泛开展工会就业服务行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职工等群体就业服务。推动健全休息休假制度,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在工资社保方面,《规划》提出要推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权益。推动职工互助保障提质扩面。做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规划》提出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在职工困难帮扶方面,《规划》提出要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有效衔接。健全困难职工标准确定、动态管理、常态化精准化帮扶工作机制。争取财政资金对职工困难给予专项支持。完善职工困难帮扶救助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在创新工会服务项目方面,《规划》提出要做好做实工会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职工互助保障等传统服务工作,探索服务职工新方法、新途径、新领域。
在工会服务阵地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推动工会驿站建设纳入党群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合理优化布局,规范建设管理,因地制宜拓展服务内容。推进职工服务中心(职工困难帮扶中心)赋能增效。
在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方面,《规划》提出要推动健全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健全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做好工会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提高精准性和适配性。